營業人的那些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? 參考資料:
房地合一稅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 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、土地,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
特別扣除額 除一般扣除額外,可依自己申報年度情形,
列舉扣除額
❶捐贈 ❷保險費 ❸醫療及生育費 ❹災害損失 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❻房屋租金支出
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公式 (以109年為例) ⧗綜合